元谋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

日期:2024-02-19点击:173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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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元谋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金忠友,中共党员,元谋县新华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联合党支部党员,2024年1月31日20:3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靳春,元谋县平田乡华竹完小教师,2024年2月1日14:4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白家松,中共党员,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党总支副书记,2024年2月4日20:4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元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元谋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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