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元谋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白文平,元谋县老城乡大哨完小教师,2023年11月12日02:1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建华,中共党员,元谋县元马镇大沟社区新村村民,2023年10月30日20:5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元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元谋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