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

日期:2023-05-29点击:1823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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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元谋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姚晓刚,中共党员,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沙地村村民,2023年5月17日21时3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陆志高,中共党员,元谋县凉山乡大水井村委会曹家村村民,

2023年5月17日21时5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金荣,中共党员,元谋县元马镇禾阳村委会禾阳新村村民,

2023年5月18日22时4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怀阳,中共党员,元谋县物茂乡凹鮓村委会回塘新村村民,2023年5月19日21时1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元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元谋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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