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五巡察组于2021年3月22日至5月9日对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党组开展“回头看”巡察,于2021年7月7日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职尽责、为民服务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则)和县委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等精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2.及时调整充实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强化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直接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3.在日常工作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分局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关于“履职尽责、为民服务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截止2021年8月26日元谋县空气自动站共监测239天,有效天数231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天数230天,优良比例达99.6%;龙川江—黄瓜园国控断面水质达标;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达标率100%。
2.持续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成果。元谋县省级生态文明县通过省政府公示待命名,10乡镇全部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率100%。
3.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按照2021年议题计划和工作要点,召开专项小组会议3次,审议改革事项4项;其中元谋分局完成改革事项2项,报送信息14篇。
4.环保督察整改全力推进。中央、省各类环保督察反馈元谋县72个问题,完成整改71个,整改率为98.6%,1个问题正有序推进。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元谋县25件信访举报件,已完成整改19件,正在整改6件。
5.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元谋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通过西部地区三级站标准验收,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有序开展,9家重点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发布率100%。
6.扎实开展水电移民工作。元谋分局始终把水电移民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逐步能致富”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十包”工作责任制,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7.加强档案管理。2021年4月委托楚雄中册科技有限公司指导各股室对文书档案进行了分类、归档、装订、书写、编号,做到规范化管理,并整理剩余的资料,按年度归类存放。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财务自查自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再排查。
2.严肃纪律要求。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一餐一结账”制度,做到消费后及时结账,杜绝挂账。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制度。局党组分别对分管财务副局长、财务人员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指出存在提出具体要求,增强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和财务相关规定,严把财务“审核关”。
(二)关于“落实财经纪律不到位,财务支出审批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财务账务清查核查。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查缺补漏,对“未加盖公章”、“无经办人、审批人签字”等拨款报账手续不齐的问题,及时进行完善。
2.建立健全制度。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决策程序。
3.严守财经纪律。进一步修改完善《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上述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关于“混编混岗,超范围发放环境保护监测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开展混编混岗排查。针对排查出的2名人员混编混岗问题,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21年8月将2名同志调回监测站岗位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2.自查自纠,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贴。通过自查督促2名人员将2019年4月至2021年7月超出政策规定范围领取的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进行清退,存入县纪委专户。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方面
(一)关于“抓党建基础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中,由党支部认真审核15名党员撰写的个人检视问题材料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意见清单,对分析不深刻的同志退回重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前,认真研究活动方案,严肃活动纪律,坚持按月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活动次数。
2.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局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知识等工作,将3名优秀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加以培养,做细做实交心谈心。
3.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要求,及时将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分局重点工作部署、组织生活会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等情况在党务公示栏内公开,接受监督。2021年1月至8月,已开展党务公开8期。
(二)关于“制度执行力不强,队伍建设‘宽松软 ’”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党内监督。局党组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党组会议、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行政处罚案件以及人事任免等坚持实行党组集体讨论决策,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及工程招标。
2.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充分发挥云岭先锋APP作用,按流程开展 1至8月份共8个月的党员按月申报、支部按月初评、党员大会每季度评定公示、党支部年度计算积分等,规范党员积分制管理。
3.加强干部外出报备管理。各股室负责人离开局机关,超过半天的,填写《部门负责人外出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主要领导批准;未超过半天的(含临时外出),必须向分管领导当面报告。
4.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上下班严格执行打卡,自8月份起每月统计一次出勤情况,在职工会议上进行通报,并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5.强化监督检查。由值班领导带队,抽派纪律作风督查员、值班人员参与,适时对干部职工出勤、纪律作风进行抽查检查,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脱岗、做与工作无关之事、旷工的,由分管领导对其开展提醒谈话,提出具体要求,在批评栏上通报,接受监督。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与本职工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分析研究干部队伍状况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签订了3份、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了6份,形成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3.细化分解措施。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4.规范会议记录。明确局办公室主任作为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要求所记录的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决议等要准确。
5.强化督查检查。对局机关内部6个股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其整改落实。
6.规范“四项谈话”。针对具体人具体事,一针见血指问题,既体现谈话的严肃性,让谈话对象正视问题,心生敬畏,知止收敛,又体现对谈话对象的关心爱护。同时把日常谈话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区别开来,并认真做好记录。目前少数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值班纪律松弛、干部脱岗漏岗等问题,已经得到彻底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6081177;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66号;电子邮箱:9761651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