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五巡察组于2021年3月22日至5月9日对元谋县林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于2021年7月13日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落实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二季度、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重要指示精神及构建长江生态安全屏障要求,使学习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2.定期分析研究队伍状况,强化“四种责任”工作机制。召开3次党委会分析研究林草干部队伍思想状况,对慢作为、推责任、工作用心用力用情不足以及在微信群中转发无关信息等苗头性问题,明确由分管领导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共开展主体责任提醒谈话21人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次。
3.扛稳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四种责任”抓实抓细抓落实。
4.科学部署,重点谋划。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办法》要求,制定《元谋县林草局党委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办法》,强化“四种责任”和“九纳入、一列入、四作为”机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对“履行职能不到位,工作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履职尽责,加强指导。聚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的整改,继续完善林权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扎实进行林权证核查清理、档案移交等工作。指导乡镇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要求,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工作。
3.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森林和草原资源日常监管。印发《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元谋县2021年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建工作专班,抓实森林督查、森林和草原火灾、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违法专项整治工作。
4.顺应林草执法改革,及时组建元谋县林草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动做好林草行政案件查处工作。截至目前,办结林业行政案件12件,收缴罚款8.04万元。
(三)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干部队伍缺乏活力”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制度汇编》(试行),从党风廉政、党的建设、行政管理、意识形态共四个方面修订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2.制定《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以明确选聘条件、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
3.及时调整充实局机关、管护局、国有林场缺编人员9人,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5个,着力培养年轻干部,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混编混岗突出问题。
4.适时组织联谊活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举办县林草局与移动公司庆祝建党100周年联谊晚会,激发全局干部以更昂扬的斗志、更务实的作风、更大的勇气和担当,书写好“十四五”元谋生态文明建设新辉煌!
5.激发“半边天”干事创业热情。组织开展“办实事、铸党性、当巾帼、为开新局作贡献”实践活动,通过参观造林现场、开展植树活动和交流心得等形式践行“塞罕坝精神”,增强使命担当,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6.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增强组织纪律性。结合每月职工会议开展国防队形拉练和工间操排练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纪律性和凝聚力,提升服从指挥听从命令的思想意识,为打造林草铁军奠定基础。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有力”的整改情况
1.立行立改,开展违规资金清查清退。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对2018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的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清退,及时上交县纪委专户。
2.即知即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和财务制度,及时修订元谋县林草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杜绝接待超标情况发生。
3.从严从实,及时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对计财股长和财务人员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加强财务人员教育管理和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把财务“审核关”,杜绝问题再发生。
(二)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组织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学习,举一反三,补齐草原监测技术服务尾款的资金拨付审批表;对购买消毒柜、点菜柜已按要求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2.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财务报账审批手续,严明财务报账纪律,明确各项审批职责,从源头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建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制定党建工作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工作贯穿林草工作全过程,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至2021年9月,专题研究党建工作5次、分析研究队伍建设3次。
2.定期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拟定提交党委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至2021年9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5次。
3.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了党委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至2021年9月,每位副职与分管股室研究党建工作各3次。
4.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列为年内党建工作的重点,目前已将天保办的一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二)关于“执行党内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至2021年9月,共执行党务公开7次。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至2021年9月,共召开支委会9次,党小组会27场次,支部大会3场次,专题党课5场次,传承“红色基因”活动2场次。严格审查党史学习教育等相关材料,审核个人材料51份。
3.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党史教育为民办实事活动,紧紧围绕“一林两江两岸两面山”开展绿化造林,让支部党员深入红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深入造林地块感悟初心使命,使支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种好树,守好山,护好林的信心和决心。至2021年9月,开展专题宣讲2场次,开展专题培训5次,开展“永远跟党走”活动4场次,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3场次,开展“四史”教育8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认真落实“四项谈话”,对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或组织提醒谈话,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宽松软”的问题。至2021年9月,开展组织提醒谈话1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场次,责任主体提醒谈话21人次,集中观警示教育片7场次。
2.及时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做到详细分析问题根源,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制考核。至2021年9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动员会1次、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1次,研究党风廉政工作5次,研究干部队伍建设3次。
3.制定《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措施的落实。
4.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干部外出报备制度,至2021年9月,干部职工共报备45人次。
5.强化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培训,全面提高林草队伍依法履职能力,严控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风险,至2021年9月,组织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林业规划、新闻写作等培训4期。
(四)关于“党委会议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坚持会前进行议题征集,下发预通知,做到充分酝酿;对讨论议题严格审核把关,对不成熟的议题不上会,对临时提出的议题不予上会,确保上会讨论的议题事事有结果,事事有结论。
2.严格会议制度,规范学习专题、讨论事项和列席人员,严肃会议纪律,对“三重一大”和讨论做到其他党委委员逐一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至2021年9月,共召开党委会议16次,印发会议纪要7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8215427;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翠芸街中段;电子邮箱:5762515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