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自觉遵守法律政策和纪律,不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违反社会公德、有损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有害信息,抵制一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条 依法依规文明使用互联网,推动互联网道德建设,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虚假、低俗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
第三条 加强互联网有关法规政策的学习,发布的网络言论和提供的信息来源合法、客观真实、导向正确。
第四条 工作期间不利用网络玩游戏、看电影、聊天、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浏览含有反动、色情、凶杀、恐怖等内容的非法站点。不擅自在电脑上安装游戏以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使用非授权软件。
第五条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做好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